梁國雄挑戰入獄被剪髮 懲教署不服上訴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8/01/03 13:27
最後更新: 2018/01/03 13:27
前立法會議員「長毛」梁國雄於2011年,因衝擊立法會遞補機制論壇而被判囚,服刑期間被剪去一頭長髮,梁出獄後就此提出司法覆核,向懲教署興訟獲判勝訴,有關新守則原訂去年6月1日生效,唯署方其後提出上訴並獲准暫緩執行新守則,上訴庭今審理署方上訴。
代表懲教署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今陳詞時指出,男囚犯需剪短髮的規定是有其安全需要,因為一般情況下男囚犯普遍較暴力,而長髮會帶來男囚犯將武器藏於頭髮內的風險,有關剪髮規定不單為了限制囚犯,也是為了囚犯本身的人身安全著想。上訴庭首席法官張舉能質疑,署方做法非歧視長毛,而是將所有男囚犯定型,署方同意說法。
黃又指出女囚犯於獄中亦不能化妝美甲,反映有關限制並非針對男囚犯,而男女於生理上本來就有重大分別,此分別亦造成安全考慮上的差異,因此女囚犯毋須剪髮亦屬合理,長毛並無受到較差待遇,因此署方規定並無構成歧視。案件下午續審。